香港中學文憑試 化學科簡介
1. 背景
2. 考核內容
2.1 目的
化學科的評核目標為測試考生下列十點能力:
1. 學習化學有關的事實 、從而推論規律 、理解抽象原 理 、 學習科學方法 、 專業辭彙和國際規則 ;
2. 了解科學實驗的前期計劃, 學習各種儀器和物料的使用 ;
3. 安全處理物料、有系統地操作儀器安全地進行化學實驗和作出準確的觀察;
4. 用邏輯推理,自行判斷化學探究所需要的方法 ;
5. 分析實驗中的數據, 解釋實驗結果, 作出合理的結論;
6. 仔細量度和詮釋化學數據並作出精密計算;
7. 靈活運用所學的化學知識, 從而推斷和解答未曾接觸過的難題;
8. 搜集數據, 揀選和組織適用的實驗資料透過邏輯推理有條理地找出結論;
9. 了解化學在社會多方面的應用, 包括經濟環境科技社會 ; 及
10. 可以根據科學事實和論據最後作出結論 。
2.2 考核課題
本 課 程 包 括 必 修 和 選 修 兩 部 分 。
必修部分涵 蓋十二個課題。
選修部 分涵 蓋 三 個課題。
下表 列 明香港中學文憑試化 學 科 的課 題 及建 議 時間 :
必修 部 分( 共 182 小時 ) |
一. 地球 Earth * ( 6 小時 ) |
二. 微觀 世 界 I Microscopic world I * (21 小時 ) |
三. 金屬 * Metals( 22 小 時) |
四. 酸和 鹽 基* Acids and Bases(25 小 時) |
五. 化石 燃 料和 碳 化合 物 * Fossil Fuels and Carbon Compounds (18 小 時 ) |
六. 微觀 世 界 II Microscopic World II ( 8 小 時) |
七. 氧化 還 原反 應 、化 學電 池 和電 解 * REDOX, Electrochemical Cell and Electrolysis(23 小 時 ) |
八. 化學 反 應和 能 量 * Chemical Reaction and Energy (7 小 時) |
九. 反應 速 率 Rate of Reaction ( 9 小 時 ) |
十. 化學 平 衡 Chemical Equilibrium(10 小 時) |
十一 . 碳化 合 物的 化 學 ( 25 小時 )Chemistry of Carbon Compounds |
十二 . 化學 世 界中 的 規律 (8 小 時)Patterns in Chemical World |
選修 部 分( 共 48 小 時, 三 個課 題 任選 其中 兩 個) |
十三 . 工業 化 學 Industrial Chemistry (24 小 時) |
十四 . 物料 化 學 Material Chemistry(24 小 時) |
十五 . 分析 化 學 Analytical Chemistry(24 小 時) |
探究 研 習( 20 小 時 ) |
十六 . 化學 的 探究 研 習 Explore of Chemistry冇聽過 |
*這些課題已納入組合科學課程之化學部分。
3. 評分方法
化 學 科 的 評 核計分方法 分成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公開考試, 第二個部分試校本評核 , 詳細可見 於 下 表 :
組成部分 | 比 重 | 時 間 | |
公開考試 | 試卷一涵 蓋 課 程 必 修 部 分( 中四至中五) | 60% | 2小時30分鐘 |
試卷二 涵 蓋 課 程 選 修 部 分(中六) | 20% | 1小時 | |
校本評核 20% | 20% |
3.1 卷一
卷一分開兩個部分甲和乙部分 ,甲部是多項選擇題練, 佔全科總分數18%;
乙 部 由三種題目組成, 包括卷題目結構題論述題 ,佔全科總分 數 42%。
在甲和乙兩個部分之中, 會細分第一個部分和第二個部分 。
前半部分是第一部分考核內容是課題一(地球)至課題八(化學反應和能量)。
第二個部分主要考核課題九(反應速率)至十二(化學世界中的規律)。
考 生 須 作答 試 卷 一 的 全 部 試題。
試 卷 一 | |||
甲部 | 乙部 | ||
多 項 選 擇 題 | 短 題 目 | 結 構 題 目 | |
佔 本 科 分 數 | 18% | 42% |
考核內容多是中四到中五所學的內容*
3.2 卷二
試 卷 二 由 結 構 題 目 組 成, 會有題目和答題簿 ,佔整科分數的20%。
考生須在三條題目之中, 揀選兩條選修題目作答, 每條佔整科分數10% 。
十三 . 工業 化 學Industrial Chemistry (24 小 時) |
十四 . 物料 化 學 Material Chemistry (24 小 時) |
十五 . 分析 化 學 Analytical Chemistry (24 小 時) |
考核內容多是中六所學的內容*
卷二題目考核的化學知識較為深入, 很多時需要運用度核心課程的知識和計算。
3.3 校本評核(實驗)
應考化學科的學校考生必須參加校本評核。校本評核涉及實驗操作和一系列的技巧和表現。
根據下表, 考生須在中四至中六期間進行至少兩次實驗,實驗考核範圍應該與學習課程內容吻合,在老師和實驗室助理指導下完成實驗。
過程中老師會教導考生,運用所習得的花知識和科學概念進行科學探究研習 。
透過科學實驗和研習,希望考生可以發展他們的實驗技能, 解決問題能力, 聽講呢獨立思考等能力, 教 師 和實驗室助理亦 可 從 中 評 核 考 生 有 關 的 能 力 。
中五和中六化學科校本評核每年最少要有兩次平衡 , 每年佔比10% :
最 少 評 核 數 目 * | 本 科 內 比 重 | |
中 五 | 2 | 10 % |
中 六 | 2 | 10 % |
* 在中午和中六兩年的校本評核內, 必需要為容量分析(Volumetric Analysis VA) (Titration 滴定法) 評核一次、為 定 性 分 析 (Quantitative Analysis QA) 評 核 一 次 , 以 及 為 其 他 實 驗 如 反應速率、有機化學 評 核 兩 次 。
在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佈之前, 所有考生必須妥善保存它們在學校的所有校本評核紀錄以作監察和證明之用。
至於自修生, 如以往有做過其他考核魚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則不需參加校本評核 。 卷一和卷二的總分數將會是100%, 沒有校本評核的分數。